
公告日期:2025-10-01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9 月 30 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H 股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基于本次发行并上市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对在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 H 股及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
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的,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行 H 股及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将该等修订纳入到本次审
议通过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中。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草案)》《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在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
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将继续
适用。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一条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
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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