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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03 11:44:24 股吧网页版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3、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持有人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2、所有持有人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并与公
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预计不超过437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9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不超过428人,具体参与人数以实际自愿参加的员工及其参与情况为准。预留授予部分持有人指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纳入持有人范围的员工。

在相应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前,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2、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833.84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11,833.84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足额地将认购资金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自动丧失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公司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与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与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最终持股数量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6.61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7,500 万元,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回购价格上限由 6.61 元/股调整为 6.56 元/股。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通过集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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