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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18:00:21 股吧网页版
滨化股份:滨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为更有效地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制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董事于江、董红波、刘洪安、宋树华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规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修订后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董事于江、董红波、刘洪安、宋树华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修改和解释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存续期延长和终止事项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回购、注销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持有人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或计入预留授予部分份额;
5、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6、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于江、董红波、刘洪安、宋树华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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