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华振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依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高效、可行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分别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
计划、重点审计领域以及完成阶段的评价及审计意见等事项与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汇报,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委派的审计团队工作严谨、认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其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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