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共赢二号”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
目 录
释 义......2
正 文......6
一、本次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6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合法合规性......7
三、本次激励计划需履行的法定程序......18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19
五、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20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20
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1
八、结论意见......21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德恒/本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公司/友发集团/上市公司 指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本次激励计划/本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赢二号”
指
激励计划/本计划/股权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励计划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赢二号”
《考核办法》 指
股票期权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
股票期权 指
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公司中
激励对象 指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
授权日 指
必须为交易日
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
等待期 指
时间段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有效期 指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
票期权的行为,在本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
行权 指
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
行为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
可行权日 指
为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
行权价格 指
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
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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