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
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职业规范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均符合标准。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勤勉尽责的履行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做到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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