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德勤华永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共 214 人,
从业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2、德勤香港
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与德勤华永统称“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 1972 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
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等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末,德勤香港合伙人共 91 人,香港注册会计师共 44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真实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其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续聘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与审阅,经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A 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及 GDR审计报告;聘请德勤香港为公司 H 股审计服务机构并出具 H 股审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498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 万元)。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性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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