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银证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宇
作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和作用,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宇,博士,研究员、博导。曾任郑州大学经济法系讲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处长;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巡视员;中国人民银行参事。2020 年 12 月退休。2021 年 3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我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对 2025 年度本人独立性进行了全面自查。经自查,我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担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 2025 年共召开股东会会议 4 次。我积极参加并出席了公司
全部股东会,认真听取了提请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听取了公司股
东、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了解了公司经营与决策的相关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我通过现场结合通讯、
通讯方式亲自参加各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
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自 2024 年 12 月 23 日起,
我担任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作为董
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我参加了 2025 年度召开的全部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我对审议的议题经过充分审阅,对相关议题均表示同意。
2025 年 4 月 17 日,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提取 2024 年度奖金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22 日,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名卢莹女士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关于中银证券 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中银证券 2025 年度绩效指标的议案》。
2025 年 6 月 23 日,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5 日,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名周权先生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1 日,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梁刚先生、董尚斌先生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18 日,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中银证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及奖金预发的议案》《关于中银证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指标的议案》。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6 日,我参加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证券金融市场类交易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但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参加培训情况
2025 年,为了提高工作质效,按照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了监管机构与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重点内容包含:上市公司董事合规履职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反洗钱培训
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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