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明高)
2025年,本人作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通”、“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卫通独立董事成员未发生变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金野、雷世文、李明高,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我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一)独立董事简历
李明高,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11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顾问,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我在中国卫通履职18天。积极主动融入公司改革发展,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对中国卫通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中国卫通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通过现场与线上结合的方式参加了全部会议。出席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就有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汇报,就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审慎行使表决权,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针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决策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持续提升。本人认为:中国卫通在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事会次数
金 野 14 13 1 0
雷世文 14 14 0 0
李明高 14 14 0 0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2025年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会和三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出席历次股东会,并认真审阅提请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和建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均在专门委员会中任职。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发表意见,通过对有关议题的前置研究把关,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董事会发挥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和2次年度审
计事项沟通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历次会议,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4年年度报告》《中国卫通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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