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通、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履行各项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2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独立董事李明高、董事李海东和独立董事雷世文三人组成,
李明高先生任主任委员。2025 年 2 月 11 日李海东董事辞去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务,2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新任董事刘永为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2025 年 2 月 28 日-12 月 31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明高、董事刘永和独立董事雷世文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明高先生为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各位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中主任委员李明高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此外还就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会议沟通,全体委员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所有会议。年度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全面预算报告》、《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12 项议案。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关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 项议案。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26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加强外部审计
工作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加大财务报告审核力度、强化公司关联交易管控、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关注公司重要事项等方面履行工作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就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监督其按计划开展工作,保障工作进度和质量。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在选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资料,认为立信有能力承接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建议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上
半年及年度工作总结、2026 年重点审计工作安排,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和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强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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