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二○二五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杨瑞平)
各位董事:
作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谨慎认真地行使职权,恪尽职守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工商管理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 导师。现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5 月 29 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期全年。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
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公正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会、
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
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自身职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次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事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的次数
次数
杨瑞平 5 4 1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
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改设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原下设战略投资委员
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等三个委员
会改设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务。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未有缺席会议和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对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为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报告期内,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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