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二○二五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张志敏)
各位董事:
作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 2012 年 9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山西中勤正和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部门经理;2021 年 10 月至 2022年 10 月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
西分所部门经理;2022 年 10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部门经理;2024 年 10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质控部经理;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质控部经理。本人自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期全年。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公正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会、
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
实勤勉、独立审慎地履行自身职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会的次数
张志敏 5 4 1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改设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原下设战略投资委员
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改设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未有缺席会议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积极发挥自身会计专长,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对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客观地研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发挥自身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4 次,审议通
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议案,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为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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