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财务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创建,2010 年完成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及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2025 年度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二)内控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期货及 H 股审计资格。截至2025 年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57 名、注册会计师1,799 名,2025 年度为 38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
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等出具了专项说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审计进场前沟通
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听取管理层年度经营汇报,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策略、审计程序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审计进场后工作
会议(2025 年第三次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进展的汇报,就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在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审计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四)2025 年 4 月 2 日及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第四、
第五次会议,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及最终稿,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客观性,出具的审计意见恰当,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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