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6 18:04:01 股吧网页版
风范股份:关于控股孙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7日,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樱光电”)之全资子公司扬州 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晶樱”)办公厂房9号车间(切片车间) 发生火情引发火灾事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3)。

二、火灾事故认定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高邮市消防救援局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邮消火任字 [2026]第007号),本次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15时59分 许,起火部位为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9号楼清洗机区域,起火点位于19号 清洗机靠近机头电气柜位置,起火原因为清洗机靠近电气柜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三、相关资产受损情况及保险覆盖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火灾中心附近厂房及机器设备毁损,同时受事故产生的烟雾及 灭火过程中用水影响,厂房区域内部分其他机器设备亦被毁损或需维修后使用。
公司本次受损资产已投保财产保险,根据扬州晶樱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保险理赔范围和相关条款如下:

项目 合同内容

按照《财产一切险条款(2009版)》:

保障内容 保障项目:财产一切险

固定资产,保险金额:¥671,746,439.9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1,000.00

元,每次事故免赔率:20.00%;

流动资产(存货),保险金额:¥200,000,0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
¥1,0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率:20.00%;

保险金额 514,330.00元(含税)

保险期限 共 12 个月,自 2025 年 08 月 10 日零时起,至 2026 年 08 月 09 日二十四
时止

本保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二者以高者
免赔条件 为准;火灾爆炸及断电、水、气损失风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万元,
或损失金额的20%,二者以高者为准,火灾爆炸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

本次事故导致的损失主要为9号车间(切片车间)的机器设备、存货和厂房。本次事故委托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公估公司”)执行受损资产清点和保险赔偿金额评估工作。自2026年4月23日起,公司人员与公估公司人员已对受灾区域各类设备残骸开展清点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最终损失金额及可理赔金额暂未确定,公司已将本次事故中可能受损的全部资产账面价值合计7,252.14万元,暂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该损失金额为公司初步统计结果,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积极跟进保险公司理赔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火灾事项对晶樱光电股权转让事项的影响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挂牌转让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在江苏省
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晶樱光电 60%的股权。2026 年 4 月 29
日,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出具了《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其的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477 号,《资产评估报告》),
并在评估过程中审慎考虑了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后本次火灾事故对
晶樱光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之十一、特别事项说明)。由于受损资产具体情况尚不明确,评估人员假设受火灾影响的厂房及厂房中所有设备均已损毁,未来可收回设备原值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