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本公司”或“公司”)
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
10,006.05万元收购华峰集团持有的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普
恩”)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回
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且双方履行完毕其内部必要的审批程序之日起生
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
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公司业务发展资源保障,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10,006.05万元收购华峰集团持有的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及交易价格如下表所示:
交易 转让股权
净资产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交易价
标的 比例
华 峰
-7,237.79万元 10,006.05万元 17,243.84万元 238.25 % 100% 10,006.05万元
普 恩
注:上述评估结果出自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2025年10月31日华峰普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第C00143号)。
华峰铝业将以自有资金支付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华峰普恩座落于上海市金山区1369号,毗邻华峰铝业,由于原业务经营情况未达预期,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华峰铝业公司目前由于订单饱满、产能紧张,厂内大量原料、半成品、产成品、五金备件等存放地越加紧张。华峰普恩拥有大量空余场地和成熟厂房、仓库,且毗邻公司,可以极大缓解公司物料厂内流转和存放紧张的问题。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终止华峰普恩原有的聚氨酯保温材料业务,利用其场地和厂房进行铝热传输材料和冲压件的研发及生产,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推动产品升级。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国桢先生、YouRuojie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关联监事潘利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监事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华峰铝业(作为受让方)与华峰集团(作为转让方)就华峰集团持有的华峰普恩100%股权(作为标的股权)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且双方履行完毕其内部必要的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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