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与要求,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切实履行对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全程开展资质核查、审计沟通、报告审议等相关工作。现将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系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已取得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备 H 股审计资格,且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完成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802 名。2025 年立信实现未经审计业务收入 50.00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服务领域覆盖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领域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同时,立信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5 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 10.50 亿元,可有效覆盖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其项目团队成员过往执业记录良好,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及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各项需求。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5 年 5 月 12 日,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正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聘任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度,立信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要求,结合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在审计执行过程中,立信保持职业怀疑、合理运用职业判断,就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范围划定、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工作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及初审意见等核心事项,与公司治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多轮充分、及时的沟通,同步反馈审计工作进展并高效解决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立信项目团队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形式与实质上的独立性,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必要的审计程序,开展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并形成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拟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专业职责。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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