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的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
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
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
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按照公司与安永华明签订的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安永华明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安永华明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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