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关于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
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
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安永华明签订的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安永华明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安永华明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核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决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审核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经审核,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分别为人民币 2,343 万元及人民币398 万元。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2026 年 1 月 20 日,审核委员会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 2025 年年
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讨论,内容包括审计策略及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应对舞弊的审计策略等事项,审核委员会对相关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年审期间,审核委员会与安永华明持续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
作进展情况。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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