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者那1000万股,我感到自己比蚂蚁还渺小
公告日期:2015-05-08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银行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以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并参与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5月8日起,平安银行将代理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080012)的销售业务。
二、自2015年5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三、开通定投业务
1、自2015年5月8日起开通平安银行对于本基金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详见平安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投资者可到平安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金额级差。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最低数额限制。
四、开通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1)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80009,C类基金代码:080010)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12)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
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4、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080001),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1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10706.2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06.200/(1+0)=0元
转入金额=10706.2-0=10706.2元
转入份额=10706.2/1.0135=10563.59份
即:某基金份额……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