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西峰,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位,研究员,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任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5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期间召开股东会1次。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5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本人出席了1次会议,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认真审议分拆所属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背景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听取公司中长期激励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建议。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出席了3次会议,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聚焦承接监事会职能,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多次检查、研究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披露的财务信息,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议案。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要求。认真审议分拆所属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背景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决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对聘任高管、关
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2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公司所属企业分拆上市和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通讯、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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