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史坚忠,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21日(以下
简称“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本人出席了1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要求,独
立、客观地履行职责。根据董事薪酬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组织厘定2024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出席了5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外部审计的程序和质量,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多次检查、研究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披露的财务信息,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议案。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议了由审计部门提交的各项议案,审核批准了公司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要求。审查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开展情况,审议了公司提交的有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议案,并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出席了2次会议。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进行评核,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认真审议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决恪守独立董事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对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独立、客观的审议。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1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公司2024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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