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晶科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开发
行了 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3,32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
资金为 2,976,68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6,223,584.91 元(不含税),并考虑已由承销商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320,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1,776,415.0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91 号”
《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
民币 233,096.38 万元,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的净额为 5,279.07 万元,剩余募集资
金余额人民币 69,850.69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2,241.5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265,304.02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7,989.75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
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4 月 29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万元/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2,332.00
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 297,668.00
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297,177.64
承销商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的可抵扣增值 -132.00
税进项税额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注 1] 622.36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33,096.38[注 2]
本年度使用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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