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3:15:02 股吧网页版
晶科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晓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夏晓华)

作为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夏晓华,中国国籍,197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也对本人 2025 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在出席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议案内容;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经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谨慎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决策合法有
效,本人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并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21 21 0 0

股东会 8 8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审议了 7 项议案,
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结果、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调整等事项。本人作为会议主持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经认真审议后,对上述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
并对董事、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职业经历、专业能力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审查,同意对相关候选人的提名。

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审议 5 项关联交易议案。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上述会议,就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等核心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对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后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意见,辅助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
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动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内部审计部门 2025年度工作计划与季度工作总结汇报,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与审计发现事项的落实,推动公司内控体系与规范运作水平的持续提升。
在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列席与本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历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