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其持续有效执行,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坚持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 公司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内部控制评价原则、内容、程序和报告形式等要求,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负责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批准涉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的整改意见以及决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第七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二)审议内部控制评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整改意见;
(三)领导公司审计部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协调公司管理层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和缺陷整改工作。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测试工作;
(三)对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与相关管理机构沟通;
(四)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拟定内部控制整改方案,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配合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六)落实对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七)组织开展内部控制相关业务培训;
(八)负责内部控制相关记录及资料的存档工作。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是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主体单位,应当逐级落实内部控制评价责任,安排本单位能胜任内控评价工作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部门自评工作,建立日常监控机制,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开展内部控制自查、测试和定期评价工作;
(二)发现问题、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并拟订整改方案和计划,
报本级管理层审定后,督促整改;
(三)编制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和整改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十条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主要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应当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引为依据,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三条 公司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对相关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四条 公司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应当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五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应当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
的规定为依据,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企业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评价工作底稿应当设计合理、证据充分、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第四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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