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6-02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80.00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178.22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5月18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80 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
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6-022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
日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8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78.22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5月18日(即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1.80元/股,因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是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1.7811元/股。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82,687,279×1.8)÷285,679,419≈1.7811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0.00-1.7811)÷(1+0)≈178.22元/股(含)。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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