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星宇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 号),星宇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9,395,283.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490,604,717.00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己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31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 实际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金额
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 60,214.10 57,000.00 57,000.00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 57,700.38 54,500.00 54,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38,500.00 38,500.00 37,560.47
合计 156,414.48 150,000.00 149,060.47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自身实际经营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为最大化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六届
三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具体建设内容由车灯 LED 模组及其他电子模组生产和检测变更为贯穿式前部车灯工厂,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不变。
变更前后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变更前拟投入 变更后项目名称 变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 57,000.00 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 57,000.00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 54,5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37,560.47 补充流动资金 37,560.47
— — 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 53,788.49
五期注
合计 149,060.47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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