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191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6)00191 号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2025 年度的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星宇股份管理层的责 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
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星宇股份管理层 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 星宇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星宇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星宇股份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先锋
中国·南京
2026 年 3 月 19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东海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 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
值为 100 元,共计 15,000,000.00 张,债券期限为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9,395,283.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9,060.47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13,511.93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307.54
加:尚未从募集资金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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