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翔先生、独立董事马培林先生、董事王世海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李翔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 以上,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全体委员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共召开七次会议:
1、2025 年 3 月 3 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阅未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关于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安排,审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阅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4、2025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阅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议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
会议,审阅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2025 年 12 月 5 日在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郭
澳。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8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386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27 人。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且聘任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选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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