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8 19:26:01 股吧网页版
中国交建:中国交建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1)业绩考核未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1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或所在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为 C 级,其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80%,公司回购注销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的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整体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回购注销 753 名首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包含 20 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退休调离的激励对象)当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

(2)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5 名激励对象(包含前述 20 名在第
三个解除限售期退休调离的激励对象)因退休调岗或违法违规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

回购价格调整:因公司派发股息,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从
5.33 元/股调整为 4.62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从 5.06 元/股调整
为 4.35 元/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761.97 万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和信息披露

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中国交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前核查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尚待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章程的议案后,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的原因为:(1)业绩考核未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1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或所在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为 C 级,其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80%,公司回购注销其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的2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整体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回购注销 753名首次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包含 20 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退休调离的激励对象)当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2)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5 名激励对象(包含前述 20 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退休调离的激励对象)因退休调岗或违法违规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

(二) 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75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3,761.97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481.75 万股,具体如下: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共计 629 名激励对象涉及回购注销股份3,216.05 万股;其中(1)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违法违规、2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退休调离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全部获授股份;(2)625 名激励对象(包含前述 20 名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退休调离的激励对象)因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对应部分获授股份。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中,共计 129 名激励对象涉及回购注销股份545.92 万股;其中 (1)1 名激励对象因违法违规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全部获授股份;(2)1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所在单位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级,其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80%,公司回购注销其余 20%;128 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对应部分获授股份。

(三) 回购注销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1)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不达标的回购价格,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较低者回购;(2)激励对象因退休或调岗等情况的回购价格,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