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程敏)
作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曾任安徽大学教师、财务管理系主任,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现兼任淮南万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大智能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会次数
次数
程敏 9 9 2 0 0 3
2025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相关要求。参会期间,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独立表决、全程把关,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了解情况,并对每一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3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即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要求,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召集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就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报初审意见、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内部审计规定》等事项进行审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并将审议事项提交董事会,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修订情况进行审议。本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三)日常履职情况与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时间达十五日以上,通过现场与通讯会议、实地调研、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紧密联系,主动掌握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充分利用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性,向公司提出了专业且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本人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等,并参加了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训活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严格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序,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在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沟通会上,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年审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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