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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0 08:01:00 股吧网页版
中海油服:中海油服H股公告-发行于2029年到期之5,000,000,000人民币1.95厘利率有担保票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0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用途,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本公告仅供参考用途,并不构成於美国或该等要约、游说或销售根据任何其他司法权区证券法登记或符合资格前即属违法的任何该等司法权区购买或认购证券的要约或游说或组成其一部分。该证券并无且将不会根据一九三三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登记,除根据证券法登记规定获豁免登记或不受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规限的交易外,并且概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或出售。本公告及其所载资料不会直接或间接在或向美国派发。概无本公告所提述证券正在或将在美国公开发售。

2883

自愿公告

发行於2029年到期之5,000,000,000人民币1.95厘利率有担保票据

兹提述本公司於2026年3月9日有关建议发行的公告。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26年3月9日,本公司连同发行人与经办人就发行总额5,000,000,000人民币的票据订立认购协议。
本集团拟根据适用中国法律及规例将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作偿还其现有债务及一般企业用途。

认购协议

日期 2026年3月9日

订约方 发行人,作为发行人;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及

经办人,作为经办人。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CLSA Singapore Pte Ltd及J.P. Morgan Securities Asia Private
Limited为发行票据的牵头经办人、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农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花旗环球金融有限公司、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及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为发行票据的联席账簿管理人。
票据及担保并未且不会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除若干例外情况外,不得於美国境内提呈发售或出售。票据及担保仅根据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的离岸交易中提呈发售或出售。票据预计由本公司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担保。票据将不会在香港向公众提呈发售。
主要条款
提呈发售的票据
在交割条件的规限下,发行人将发行总额5,000,000,000人民币的票据。
发售价
票据的发售价为票据本金额的100.00%。
利息
票据将按其未偿还本金额自2026年3月16日起(包括该日)按年利率1.95%计息,自2026年9月16日起每年於3月16日及9月16日按半年分期支付。

票据地位
票据将构成发行人的直接、无条件、非後偿及(受票据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无抵押责任,该等责任将於任何时间与发行人所有其他无抵押及非後偿责任享有同等地位,惟根据强制性及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及受票据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而享有优先权者除外。
担保的地位
本公司已无条件及不可撤回地担保发行人就票据应付的一切款项如期准时支付。担保将构成本公司的直接、无条件、非後偿及(受票据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无抵押责任,该等责任将於任何时间最少与本公司所有其他无抵押及非後偿责任享有同等地位,惟根据强制性及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及受票据的条款及条件所规限而享有优先权者除外。
契诺
本公司於信托契据承诺,除若干例外情况外,不会招致若干留置权或整体大量整合、合并或转让、转移或租赁其物业及资产,除非若干条件获达成。除此以外,票据或信托契据并不约束或限制本公司自身或其联属公司招致其他债务的能力,或与联属公司进行交易或向其支付股息或作出其他付款行为的能力。
违约事件
票据项下的违约事件包括(其中包括):
(i) 在选择赎回、提前到期或其他情况下,任何票据的本金或溢价到期及应付日期後两
个营业日内未能支付;
(ii) 付息到期日後三十日内未能支付任何票据的利息;
(iii) 发行人或本公司未能遵守票据及信托契据的若干契诺下的责任;
(iv) 未能履行本公司或发行人於信托契据或担保契据中的任何其他契诺或协议,且在信
托人以挂号邮件或保证邮件的方式向本公司或发行人(视乎情况而定)发出书面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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