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
事会全体在职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执行董事;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聘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
聘任的首席执行官(CEO)、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管理,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结构、薪酬确定、考核兑现、发放支付、调整机制、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活动。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
则:
(一)市场化导向原则。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遵循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水平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紧密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实现有效激励、刚性约束。
(三)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薪酬福利、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管理。
(四)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相协调,合理体现岗位价值与贡献差异。
(五)长短期相结合原则。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统筹、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相协调。
(六)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薪酬制度、薪酬标准及执行情况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予以披露。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拟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予以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由《中
海油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确定。
第八条 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评
价特定董事个人履职情况或讨论其薪酬事项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不得参与相关审议及投票。
第九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人力
资源部、财务资金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薪酬方案实施、数据测算、薪酬发放、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十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
职难度、所承担责任与经营风险等因素,确定相应薪酬标准。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60%。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与行业市场水平、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及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发展战略、岗
位价值、经营效益及人力资源政策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职工的薪酬分配关系,推动薪酬分配向核心骨干岗位、生产一线及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公司整体薪酬水平稳步提升。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以绩效考
核评价结果为核心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公司应当设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核发。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执行如下标准:
(一)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薪酬按照其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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