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新华文轩出版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新华文轩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 号)核准,新华文轩公开发行 9,87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 7.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815,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7,640,101.94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5,175,098.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出具了德师报(验)
字(16)第 077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0,780,828.76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1,758,821.98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6,332,994.99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 858.43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订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及公司下属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教育科技”)、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传物流”)、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人民出版社”)分别与华夏银行成都分行、民生银行成都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20 日发布了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16-01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16-028)、《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4-043)。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协议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教 育 云 服 务 四川文轩教 华夏银行成都
平台项目 1 育科技有限 分行 11350000000624424 -
公司
项目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成都银行十二
ERP 建设升 新华文轩出 桥支行(2018年
级项目 2 版传媒股份 更名为“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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