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5-00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本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
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毕马威华振 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1,309 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300 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为 98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 5.38 亿元。其中毕马威华振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为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雷江先生,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先生自 199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4 份。
拟任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海杰先生,200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方海杰先生自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
拟任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轶先生,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轶先生自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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