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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5:35:41 股吧网页版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H股公告(派付2025年度中期股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XINHUA WINSHARE PUBLISHING AND MEDIA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1)

(I)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及
(II)派付2025年度中期股息

兹提述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i)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 七日的2025年中期业绩公告;(ii)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该 通 告 」); 以 及 ( i ii)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的变更临时股东大会的举行 地点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 义。
董事会确认本公告并无虚假声明、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所载内容 之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I. 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本公司已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於中国四川
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
会」)。

合共持有1,233,841,000股股份的持有人,即代表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0%,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就会上提呈之决议案(「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案」)表决。所有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上就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案进行投票时,
未受任何限制。概无任何股东须就任何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案放弃投票。概无
任何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而仅可对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案投反对票。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持有代表本公司782,056,784股有 表决权股份,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83919%。所有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案均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只适用於A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 206

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 205

H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 1

2、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股) 782,056,784

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92,002,975

H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0,053,809

3、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3.383919

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6.085263

H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298656

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 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柯继铭先生主持。本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 席5人,董事长周青先生、副董事长刘龙章先生及非执行董事谭鏖女士因其 他事务未能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在任监事6人,列席4人。监事薛丰先 生、冯建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之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部份成员亦列席临时股东大会。

於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所有出席

股东的

投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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