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新华文轩H股公告(将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适用的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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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XINHUA WINSHARE PUBLISHING AND MEDIA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1)
将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适用的回条
(H股股东适用)
致: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股东名称及注册地址(附注1):
持股数目: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股 股。
本人╱吾等拟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时三十分於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国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三 色 路 2 3 8号新华之星A座举行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日期: 股东签署:
股东名称: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登记在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上的全名及注册地址。
2. 此填妥及经签署的回条须不迟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以专人送达或邮寄至本公
司的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
楼,方为有效。欲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H股股东,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迟於二零二
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进行登记。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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