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0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长周青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刘龙章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成都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
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董事长周青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刘龙章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刘龙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华文轩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的议案》
《新华文轩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及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的议案》
基于本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A 股)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主板(H 股)上市,依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确认公司于 2025 年度已遵守相应条款之规定。上述守则及公司治理遵守和履行的检讨情况,已载于《新华文轩 2025 年年度报告》。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新华文轩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包括 A 股及 H 股)中有关财务、
企业管治(公司治理)及经营分析等相关内容,以及根据联交所《上市规
则》要求编制的《新华文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业绩公告》(以
下简称《新华文轩 2025 年度业绩公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披露于联交所网站的《新华文轩 2025 年度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联交所网站的《新华文轩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5.68 亿
元。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3,384.10 万股为基数,按每股人民币 0.42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合计约人民币 51,821.32 万元(含税)。该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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