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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20:38:43 股吧网页版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与成都银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13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与成都银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订《专项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开展存款、理财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金融业务合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公司与不同关
联人未进行同类别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公司与成都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20%的额度(含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最高峰值)为限,与成都银行签订框架协议。在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和资本市场监管许可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选择由成都银行提供多种形式的机构理财、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现金管理系统等理财和资金管理服务。当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成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须在另行取得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时限的授权后方可进行,其额度和时限应包含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和时限内,且须遵守委托理财适时披露的相关监管规定。双方商定合作期限为2026 年4月24日至2029年 4 月 23 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任何董事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在连续12个月内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进行同类别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马晓峰先生在成都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42770A

成立时间:1997 年 5 月 8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 16 号

主要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黄建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3,573.583300 万元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银行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847,633,810 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 19.999%;单一
持股第二大股东 HONG LEONG BANK BERHAD 持有 753,532,373 股股份,
占股份总额的 17.779%;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 10%。(自《成都银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成都银行经审计资产总额 12,501.16 亿元、
负债总额 11,642.12 亿元、营业收入 229.82 亿元、净利润 128.50 亿元;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成都银行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13,852.55 亿元、负债总
额 12,834.43 亿元、营业收入 177.61 亿元、净利润 94.93 亿元。

公司持有成都银行 1.887%股权。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成都银行与公司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成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业务范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和许可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选择由成都银行提供多种形式的机构理财、大额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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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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