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6-019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不参与绩效年薪及任期
激励分配,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2.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含职工董事),其薪酬按照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有关津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相关费用。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等原因离任,薪酬
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公司有权按规定扣减或追回相应薪酬。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制定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洪润、李敬伟、王永生、曾辉祥、苏波、刘少轩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敬伟回避表决,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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