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六月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各参会股东抵达会场后,请配合落实参会登记。法人股东请持上海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请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现场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9:00-17:00 将 上 述 登 记 资 料 以 电 邮
(crjhgt@vip.163.com)的方式送达本公司,并在会议入场审核时出示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四、本次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2025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 5 号院 1 号写字楼 315 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李敬伟
四、审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与国铁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聘任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九)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制定《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制定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三)关于修订《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议案
五、听取事项
(一)独立董事向股东会作述职报告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报告
六、股东发言提问
七、投票表决,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材料一
各位股东:
为落实上市监管要求,规范关联交易管理,2022 年底,京沪
高铁公司与国铁集团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
架协议》),履行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该《框架协议》只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原则等框架性内容,和国铁集团现有规章制度及京沪高铁公司与受托单位已签订的协议不冲突。现《框架协议》即将到期,应当续签。
新一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见附件)与原框架协议文本基本保持一致,有五处修改,具体如下。
1. 按照当前控股股东名称及股份持有比例,将总则第 3 款
中的“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控股股东为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乙方 43.39%股份;甲方持有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乙方的实际控制人”,修改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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