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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8:37:03 股吧网页版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5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核定人民币 1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2个月,信用方式。

本行为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光大控股)核定非承诺性循环贷款 2.6 亿美元(或等值港元/人民币,约合人民币 18.68 亿元),期限 360 天,信用方式。

本行为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金瓯)核定单笔单批授信额度人民币 12.85 亿元,期限 36 个月,信用方式。

本行为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简称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核定人民币 0.18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2 年,信用方式。
本行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光证资管)、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永明资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光大保德信)申请新增委托投资及公募基金业务 1 年期管理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195 万元。

本行为光大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光大中心)核定承诺性俱乐部
定期贷款 6.1 亿港元(约合人民币 5.63 亿元),期限 56 个月,由中
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香港)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光大中心持有的某商业办公大楼提供抵押担保。
光大证券、光大控股、光大金瓯、光大环保能源济南、上海光证
资管、光大永明资管、光大保德信、光大中心为本行控股股东中
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行与光大金瓯、光大环保能源济南、上海光证资管、光大永明
资管、光大保德信、光大中心的关联交易已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备案,不需要经过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批
准;本行与光大证券、光大控股的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董事会审
议批准,尚需获得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本行过去12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约人
民币153.1595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将超过本行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行过去 12 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约人民币 153.1595 亿元(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除外),将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具体如下:
1、为光大证券核定人民币 1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2 个
月,信用方式。

2、为光大控股核定非承诺性循环贷款 2.6 亿美元(或等值港元/人民币,约合人民币 18.68 亿元),期限 360 天,信用方式。

3、为光大金瓯核定单笔单批授信额度人民币 12.85 亿元,期限36 个月,信用方式。

4、为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核定人民币 0.18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2 年,信用方式。

5、为上海光证资管、光大永明资管、光大保德信申请新增委托投资及公募基金业务 1 年期管理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195 万元。
6、为光大中心核定承诺性俱乐部定期贷款 6.1 亿港元(约合人民币 5.63 亿元),期限 56 个月,由光大香港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光大中心持有的某商业办公大楼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关联交易应当予以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行过去 12 个月及拟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行与光大金瓯、光大环保能源济南、上海光证资管、光大永明资管、光大保德信、光大中心的关联交易已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不需要经过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批准;本行与光大证券、光大控股的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获得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光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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