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6 年 3 月 30 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引泉
本人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企业管治守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照本行《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忠实勤勉、积极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切实维护本行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 2020 年 6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兼任通用环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城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沪港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飞达帽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润饮料(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纽约分行筹备组负责人、人事教育部副主任、香港分行副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副总裁,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CEO)、董事长。曾兼任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非执行董事、金茂源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Lizhi Inc.独立董事等职务。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金融发展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除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报酬以外,本人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位,不存在中国人
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境内外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所规
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担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积极参加会前沟通会,在会议上就关联交易管理、薪酬考核、内部审
计等提出相关意见建议。2025 年,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有决议事项均投赞成票(对涉及本人的事项
予以回避),在本行的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20 个工作日以上。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关联交 社会责任、普惠 独立董
股东会 董事会 战略 审计 风险管理 提名 薪酬 易控制 金融发展和消 事专门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费者权益保护 会议
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3/4 12/12 - 6/7 - 3/3 2/2 11/11 - 9/9
注:未能亲自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行使职权情况
2025 年,本行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
及董事会会议、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
情况。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本人对可能损害本行或者
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均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的沟通,提出相关审计建议。本人通过参加董事沟通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等会议,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围绕重点业务领域、
主要风险类型、重要风险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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