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监督及评估本行内部控制;检查本行财务,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本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本行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关注可能出现的不正当行为;提议聘任或解聘本行财务负责人;审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与评价;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或依法提起诉讼等。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7 次,其中现场会议 4 次,书面
传签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13 项,听取报告 20 项。审议通过年度财务
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季度执行商定程序等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计划、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管理建议书》及整改情况和相关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关注并讨论年度、半年度和季度的经营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审计师的监督职责,督促审计师做好审计工作。2025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本行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其为本行 2025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12月,审计委员会审阅审计师的审计工作方案,重点关注服务团队、时间表、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审计师独立性,以及项目质量控制与保密性等问题,指出审计中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2026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行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认为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经营情况,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审计师关于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审计师对重点审计项目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圆满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阅。
本行自 2025 年 12 月 16 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截至 2025 年末,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投票表决程序及董事出席会议、发言和表决情况进行监督,对上述期间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截至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审计委员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李颖琦(主任委员),非执行董事赵晶晶、姚威,独立董事李引泉、刘世平、胡湘。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邵瑞庆 7 7 0 0
姚 威 7 5 2 0
朱文辉 6 5 1 0
李引泉 7 6 1 0
刘世平 7 7 0 0
黄志凌 7 6 1 0
注:因任期届满,邵瑞庆先生、朱文辉先生及黄志凌先生已不再担任本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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