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本行《2025 年年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董事 15 名。
4.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本行董事会建议:以本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总股本 590.86 亿股
计算,向普通股股东派发 2025 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 10 股 0.70 元(含
税),末期现金股息总额 41.36 亿元。叠加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息,
2025 年度每 10 股合计派发 1.75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股息总额合
计 103.40 亿元。
6.本报告中“本行”“全行”“光大银行”均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二、本行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股票简称 A 股:光大银行 股票代码 A 股:601818
H 股:中国光大银行 H 股:6818
证券上市交易所 A 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H 股:香港联合交易所
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旭阳 曾闻学
电话 86-10-63636388
传真 86-10-63639066
电子信箱 IR@cebbank.com
2.本行简介
本行成立于 1992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10 年 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818)、2013 年 12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818)。
本行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为主责,依托光大集团综合金融、产融协同、跨境经营优势,以客户为中心,通过综合化、特色化、轻型化、数字化发展,加快产品、渠道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在财富管理、金融科技和综合金融等领域培育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形成各项业务均衡发展、风险管理日趋完善、创新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的经营格局,经营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330 家,实现境内省级行政区域服务网络全覆盖,机构网点辐射全国 150 个经济中心城市;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全行战略,基本形成横跨境内境外、融合线上线下,涵盖金融租赁、银行理财、消费金融、数字金融等在内的现代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设立 9 家境外机构
(6 家分行、2 家子公司、1 家代表处),形成“境内+境外”“商行+投行”服务体系,提升跨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光大金租大力发展航空、航运、车辆、新能源等制造业租赁业务,光大理财专注资产管理和理财业务,阳光消费金融重点布局专业化消费金融市场;光大云缴费聚焦便民服务和金融场景搭建,发挥线上化、便捷化优势服务亿万民众;积极践行社会责任,获评人民网“人民匠心服务”案例、《证券日报》“服务实体卓越机构”,企业形象日益彰显。
伴随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进程,本行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不断提升,持续为广大客户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已成为一家具有较强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的上市银行。
3.主要工作回顾
3.1 积极服务国家战略
持续拓展京津冀、长三角、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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