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
本 6,000.00 万元,是国内成立时间较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 A 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H 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AAAAA 级税务师事务所资质等多项执业资格,也是首批获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业务覆盖审计、管理咨询、会计税务服务、工程造价等多个领域。
截至 2025 年末,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股东)257 人,
注册会计师 179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同意
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202.00 万元。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运用职业判断,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及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围绕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并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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