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李晓东)
作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自1994年12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热能工程研究所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2003年10月至2003年12月,美国环保署危险废物管理国家实验室高级访问学者,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国家住建部城建司挂职干部,3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现为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处理专委会常务委员、国际废物能源化理事会副主席等职务。
(二)有关独立性的声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
他任何职务,本人及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公司股东及其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存在利益关系的任何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二、 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年内共出席13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会率100%。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公司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履职尽责的要求,紧密聚焦公司重大事项,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审核工作。针对各项重大决策,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向管理层和董事会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增强决策的有效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项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同时,年内我还多次深入外地市场项目一线,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参与现场工作,并参加国内外举行的行业专业论坛、交流会两次,代表公司与国内外行业专业人士进行交流,充分拓展公司“朋友圈”,为公司通报和传递国际前沿技术领域进展,并努力扩大公司市场影响。2025年度我为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5天,在会议及现场工作期间,我勤勉尽责、深入研究,与公司同事及其他董事充分交流讨论,以专业视角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我对
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严格监督和审查,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经审查,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商业目的,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对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业务发展情况等进行仔细核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报告质量。同时,关注公司临时公告的发布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及时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公司重要信息,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三)公司业务拓展
本人关注公司业务发展动态,对公司在市场拓展、项目运营、国际市场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建议关注国际形势变化,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不断优化业务布局,进一步优化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财务及内控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均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有效。相关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履行了书面确认程序,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前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所载数据准确详实,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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