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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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 Star Macalline Group Corporation Ltd.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28)
持续关连交易
新委管协议及修订年度上限
绪言
兹提述招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9日、2019年11 月25日、2019年11月28日、2021年9月17日及2024年9月27日的公告(「该等公 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集团与若干相关业务夥伴根据有关委管协议进行 的持续关连交易。
於2025年6月30日,董事会议决批准美凯龙品牌管理与常州装饰城订立新委管 协议,据此,美凯龙品牌管理将由2025年7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期间为 常州装饰城提供委管服务。
《上市规则》的涵义
鉴於相关业务夥伴为车先生的联系人,因此相关业务夥伴根据《上市规则》为本 公司的关连人士,委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委管交易分别构成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章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由於委管协议性质相同,并已根据《上市规 则》归为一个整体,并犹如按一项交易处理。因此,有关委管交易建议新年度上 限 为 一 个 整 体 , 而 该 整 体 金 额 已 用 於 计 算《 上 市 规 则 》第 1 4 A章项下的相关百分 比率。
委管交易项下建议新年度上限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中的一项或多项(按合计基准 计算)超过0.1%但低於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条,委管交易仅须遵 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载的年度审阅、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 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鉴於车先生在委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中拥有权益,彼已就批准与常州装饰 城订立的委管协议的新年度上限、委管交易及委管交易整体年度上限调整的董 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文所披露外,概无董事在委管协议中拥有任何重大 权益。
绪言
兹提述招股章程及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9日、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8日、2021年9月17日及2024年9月27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集团与若干相关业务夥伴根据有关委管协议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
於2025年6月30日,董事会议决批准美凯龙品牌管理与常州装饰城订立新委管协议,据此,美凯龙品牌管理将由2025年7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期间为常州装饰城提供委管服务。
新委管协议的主要条款
订约方: 常州装饰城;
美凯龙品牌管理
建筑面积: 40,678.21平方米
地点: 中国江苏省常州市飞龙东路70号
期限: 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年度管理费: 固定金额,每年人民币0.8百万元
付款条款: 於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管理费将於
订立新委管协议後15日内一次性支付。
於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期间,年度管理费
的50%将於各公历年1月15日前支付,及年度管理费的剩余
50%将於各公历年7月15日前支付。
於2028年1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期间,管理费将於
2028年1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
市规则》作为一项交易处理。因此,截至2025年、2026年及2027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8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委管交易整体年度上限将改变。
定价政策
常州装饰城的管理费乃由订约方经公平磋商後厘定,并考虑(i)常州装饰城的建筑面积;及(ii)计及常州装饰城的位置及规模後,本集团就同类商场收取的管理费的现行市场费率。本公司认为本集团将对常州装饰城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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