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蔡庆辉)
作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法律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蔡庆辉,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厦门大学,获
博士学位。2000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历任厦门大学法律系助教、厦门大学法律系讲师、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职,2005 年 8 月起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及硕士生导师,现任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本人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6 次董事会及 6 次股东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蔡庆辉 26 26 25 0 0 6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认真履行有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次,召开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 5 次。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战略与投资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专
委员会 委员会 门会议
蔡庆辉 - - 5/5 - 8/8
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均要求公司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对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 并于必要时与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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