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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32:42 股吧网页版
美凯龙: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情况报告-薛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薛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的有关规定,作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薛伟,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厦门大学,获会计学专业博士
学位。本人自 2015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2018年担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云顶财说”编辑部主任,从事财务与会计、税收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教学、培训和业务实践工作,2022 年 8 月聘任为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研究员,2020 年 7 月起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咨询业务合伙人,现担任厦门安纳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厦门厦迪亚斯过滤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厦门市铂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6 次董事会及 6 次股东会,相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薛伟 26 26 26 0 0 6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席。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人积极主持及出席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认真履行有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次,召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战略与投资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独立董事专

委员会 委员会 门会议

薛伟 - 4/4 - - 8/8

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本人均要求公司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对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 并于必要时与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沟通。在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时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审慎表决,并向董 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 本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 保证了知情权。

(三)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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