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薛伟先生、独立董事黄建忠先生和非执行董事邹少荣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薛伟先生担任。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
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内控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4 年年度内控报告审计事项致审计委员会之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就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致审计委员会
之报告》、《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止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企业管治报告》;
2、2025 年 4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
业绩》、《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2025 年 10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1、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及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公司的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对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计
划,并就审计计划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明确相关时间安排。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各期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
2、审阅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认为会计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严格执行了审计报告相关准则,对公司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正确的职业判断及审计应对,并进行了详细披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已充分详尽披露相关重要事项,无需在年度报告中补充说明。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境内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香港审计机构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机会计师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先机会计师行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已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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